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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桂林將小姑娘攬入懷裡,聽着她嚎啕大哭,輕輕拍着她的背,低聲哄着安慰着。
等到小姑娘情緒恢復好,坐在桌邊喫早餐,他才去想自己接下來的計劃,首先要寫一封信,然後是把一百萬台幣換成港幣,再買一張偷渡到香港的船票計劃進行的異常順利,剛好那個通緝榜一個偷渡的人1980年5月港口又一艘偷渡船靠岸,船上的偷渡客們紛紛擠到下船口,誰都知道走的越慢越容易被警察抓到,這裡面有不少人是第二次甚至第三次偷渡了。
一個穿着黑色背心外罩一件運動衣的平頭青年也擠在人群中下了船,他兩手空空一件行李也沒有,坐上這艘偷渡船已經花光了他所有積蓄。
他聽人說香港遍地是黃金,所以才會選擇坐上這艘船,和其他偷渡者相比他還算有優勢的點就是他會說粵語,但無論如何他首先要搞到一張身份證。
而搞到身份證的前提是搞到錢,可他也做不出偷搶的事,思來想去就隻有賣力氣了,他也不敢跑去城裡,便留在碼頭附近給人搬箱子,隻是這附近是警察巡視的高頻區,他作為一個生面孔很容易被發現,每次警察一來他就隻能躲了。
“餵,靚仔,對,就是喊你,來來來。”
一個戴着墨鏡留着長發的男人對着他招招手。
“偷渡來的啊,诶,别跑啊,不是抓你的。”
長發男見他甩手就要跑,連忙開口攔住他,“想不想賺錢啊?”
青年警惕地打量着眼前的長發男,最後點了點頭,“想啊。”
“我看你挺壯的,會不會打架啊?”
長發男伸手要捏他的胳膊,被他不自在地躲開。
“會。”
作為一個七歲後就失去母親的孤兒,打架這種事對他來說是生存手段。
“那就晚上九點,來三藩市夜總會,從這邊走,十字路口右轉,街角那家,你認字吧。”
“認字,但是要我幹嘛?”
他聽過夜總會,沒有什麼好的名聲。
“打拳啊幹嘛,還能叫你去賣嗎?光頭仔。”
長發男被他無語到,想一想便知這是個新偷渡來的大陸仔,索性又解釋了一句,“我是那兒的經理,有很多年輕人吶喜歡找樂子,你們打拳,他們下註,赢了分你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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