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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將手機放回包包裡:“隻要半年,半年後我就帶他來見你。
你是beta,嫁給一個alpha對你來說并沒有什麼損失。
一場百利無一害的婚禮,之後你可以得到旁人難以企及的金錢和名譽,甚至與你的孩子父子團圓。
寧郁,我是你的話我在半小時前就同意了。”
我咬着唇手心汗濕,腦海裡都是那個孩子的身影。
年齡差不多,長相雖然沒看清,但似乎是個漂亮的男孩子,難道……寧詩當年真的沒把孩子處理掉?我喝了一大口自己面前已經冷掉的咖啡,好半天才冷靜下來:“為什麼是我?朱璃難道不是更好的選擇嗎?”
十年前我跟隨寧詩進到朱家,【如果這個世界真有原罪,生而為人或許就是我的原罪。
】我的小腹和後腰上各有一道紋身,原本是為了遮掩剖腹的豎切傷口被寧詩硬拖去紋的。
她的意思大概是紋點花啊草啊蓋住疤就行,我卻偷偷讓刺青師紋了一道更猙猙的傷疤——破開的皮肉,鮮紅的肌理,亂七八糟的粗糙針腳,就像被人用利劍貫穿了身體。
這簡直是在赤裸裸地與寧詩對着幹,她憤怒地盯着我的身體,狠狠甩了我一巴掌,罵我是不思進取的廢物,然後將身無分文的我丟在了偏僻的刺青店門口。
要不是同樣在店裡紋身的梁秋陽見我可憐慷慨解囊,我恐怕就要被刺青店主以“霸王紋身”
為由扭送警察局了。
别說寧詩不能理解,連我都無法理解自己那一刻腦子裡在想什麼。
我其實并不喜歡那個孩子,也沒有想過要生下他,但當他真的離去時,我又覺得無法釋懷。
梁秋陽說那可能是因為我的“母性”
本能,我覺得他說得不對,那可能隻是我的矯情。
我矯情的認為,自己不應該忘記。
“馴養我吧。
我不過是成千上萬隻狐狸中的其中一隻,跟别的沒什麼不同。
你要是馴養了我,我在這個世界上就是你獨一無二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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