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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錦言眼中騰騰地冒起了怒火,“到底是我的幸福重要,還是你們的面子重要?總之,我是一定要和清歌在一起!”
溫錦言大步流星地走出去,驅車前往阮家。
這個時候,他特别想見見阮清歌,聽聽她的聲音。
途中,他撞見了一個熟悉的身影和一隻熟悉的狗,一掃郁悶的心情,搖下車窗,捏着鼻子,細聲細氣地問:“小姐,要搭便車嗎?”
阮清歌耳朵非常靈敏,一下子就聽出是溫錦言,又驚又喜:“錦言,你怎麼會在這裡?”
“我,我四處兜風。”
溫錦言讓她上車,聽她說是因為設計稿太過死闆被王妍希的經紀人斃了,所以歐力讓她回工作室商量對策。
“這麼晚了,一個女人走夜路多危險,怎麼不叫輛出租車?”
溫錦言騰出一隻手,揉了揉她的頭發。
阮清歌用十指撫順被揉的亂糟糟的頭發,回道:“本來想叫薛山,可是上次被他媽媽那麼說了。”
“以後有需要隨時叫我。
男朋友就是這時拿來用的。”
溫錦言啟動車輛,目視前方,笑眯眯。
阮清歌一愣,男朋友……是啊,他已經成了自己的男朋友,有生以來霸王上弓經過阮清歌修改的設計稿再次被王妍希的經紀人斃了,原因是太過繁瑣,不夠大氣。
喫完早飯後,阮清歌再次回到freya工作室,與歐力商讨對策。
“阮清歌,你那些寶石就是累贅,統統撤掉!”
歐力按捺着心中的煩悶,繼續批評,“還有,你用的馬來色丁和蕾絲網太小家子氣了,還是聽我的,用真絲!”
阮清歌在這一點上不肯做出讓步,“黑色的真絲太沉悶了,體現不出細節。”
“黑色是經典色,不知道嗎?而且黑色是我最擅長的顏色。”
歐力也不肯讓步。
結果就是,兩人陷入了長久的僵持。
下午五點,阮清歌做了第六遍的細節修改,走過去,對歐力真誠地說:“歐力,我們必須放下成見,否則今晚我們還要在這熬夜。”
歐力點點頭後才想起她看不見,回道:“好吧。”
“我把領子改成了半高領,背部采用镂空,面料換成你想要的真絲,隻是我覺得還是不夠好。
你想想看要怎麼修改。”
阮清歌征詢着他的意見。
“要想做出圖中的效果,真絲不行,還是馬來色丁和蕾絲網吧。
隻是用黑色的話還不行——”
歐力擡起頭,彼時夕陽西沉,暖黃的光線正斜斜地映在阮清歌的身上,給她鍍上了一層模糊的金色。
“金粉色。
對,用這個顏色!”
歐力拿過她手上的設計稿,“再把七分袖改成復古中袖。
衣服上的珍珠全換成跟裙身一樣的亮片。
這次保證一定ok。”
歐力邊在電腦上作效果圖,邊指導着阮清歌:“我知道你因為看不見,所以更想在衣服上加些亮點。
可是,有時候并不是細節越多越好,太多的元素反而會喧賓奪主。
一件有設計感的衣服隻需要突出一個重點,而這條裙子的重點便是它的線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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